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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金創公告104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10/0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蔡明忠/董事、蔡明興/董事、林福星/董事、李柱信/董事、馬寶琳/董事

、林昀谷/董事、劉美安/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營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出席率100%)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民間信貸車貸信貸台北中山車貸信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勞工房屋修繕貸款率利信貸年息:無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富邦金-富邦金委託信貸代辦公司成功率高嗎控代子公司富邦金創公告104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101358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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